沃隆小課堂丨固廢管理“百問百答”第⑧期

答:1.環境應急預案是否在3年有效期內,是否有備案證明;2.企業是否按照每半年進行1次真實演練,演練內容與危險廢物環境事故相關(非消防演練);3.企業提供了每次演練活動的演練計劃、演練參與人員簽到材料、演練過程照片以及演練總結材料。
答:各地要督促轄區內所有涉危廢企業上線注冊,并督促各企業及時填報產處信息,原則上年產生量 100 噸以上的企業每日填報、10 噸以上的每周填報、10 噸以下的每月填報、1 噸以下每季填報。填報的信息應及時、真實、準確。
答:1.包裝物上的標簽每一項信息必須全部填寫;2.根據產生時間信息判斷是否超期貯存;3.危廢代碼是否填寫錯誤;4.企業應對廢物重量進行稱量,并準確填寫、記錄臺賬。
答:1.倉庫有大量人員可翻入的玻璃窗戶,應建設小型觀察口;2.倉庫內的應急溝和收集池內有廢液,未及時收集;3. 危廢倉庫有多道門,門外無監控系統;4.危廢倉庫面積不足、地坪開裂、地坪坡度錯誤等。答:首先,產廢單位應當對處置單位的“業務員”的真實性,可與處置單位進行核實并通過征信app查詢人員是否為失信人員;第二,可通過網絡搜索該處置單位是否有環境違法歷史以及日常危險廢物規范化檢查情況;第三,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下載浙江省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名單,查看產生的廢物是否在對方的處置類型范疇。
新《固廢法》對過度包裝、塑料污染治理作了哪些針對性規定?答:關于過度包裝治理。一是明確有關部門要加強產品生產和流通過程管理,避免過度包裝。二是明確包裝物的設計、制造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清潔生產的規定,要求組織制定有關標準防止過度包裝造成環境污染。三是強調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過度包裝的監督管理。四是要求生產、銷售、進口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包裝物的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包裝物進行回收。五是規定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應當優先采用可重復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物,優化物品包裝,減少包裝物的使用,并積極回收利用包裝物。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六是明確國家鼓勵和引導消費者使用綠色包裝和減量包裝。
關于塑料污染治理。一是明確國家依法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要求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外賣企業按照規定向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三是規定國家鼓勵和引導減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此外,固廢法還對旅游、住宿等行業按照規定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的處罰等作了規定。
新《固廢法》對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作了哪些針對性規定答:建筑垃圾產生量大、消納任務重,固廢法加大推進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力度,增加以下規定:
一是要求政府加強建筑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建立分類處理制度,制定包括源頭減量、分類處理、消納設施和場所布局及建設等在內的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二是明確國家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工藝、設備和管理措施,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要求政府推動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應用。三是規定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規范相關行為,推進綜合利用,加強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場所建設,保障處置安全,防止污染環境。四是要求工程施工單位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報備案。明確工程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五是規定建筑垃圾轉運、集中處置等設施建設用地保障和擅自傾倒、拋撒建筑垃圾的處罰等內容。
答: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適用于本法;但是,排入水體的廢水的污染防治適用有關法律不適用本法。(其中,根據《關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處置聯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船舶含油污水按照廢水實施管理)
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已經明確,本法調整的固體廢物,包括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換言之,本法雖然使用了“固體廢物”的概念,但并非只有“固態”的廢物,才屬于法律定義范圍的“固體廢物”。除了“固態”廢物外,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等,也屬于本法調整的“固體廢物”的范疇。 根據本條規定,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原則上也適用本法。以危險廢物為例,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有相當一部分液態廢物,是作為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比如,廢礦物油屬于液態廢物,同時也是危險廢物的一大種類。又如基礎化學原料制造行業中,硝基苯生產苯胺的過程中產生的廢液,也屬于液態廢物,同時也是危險廢物的一種。因此,判斷某種物品是否屬于本法調整的“固體廢物”范疇,不能簡單地以是否屬于“固態”來判斷。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也適用本法。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是否適用于新《固廢法》?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是否適用于新《固廢法》?